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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投稿须知

 
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投稿须知
《四川文理学院学报》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,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、四川文理学院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,国际刊号ISSN1674—5248,国内统一刊号CN51—1717/G4,系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、《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》收录期刊、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全文收录期刊、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、全国《CAJ-CD规范》执行优秀期刊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、四川省高校社科优秀学报。为使来稿得到迅速与妥善的处理,本刊敬请作者赐稿时注意以下事项。
一、稿件要求
1.本刊主要刊登严谨扎实、内容新颖、观点明确、论证严密、文法规范的学术论文,凡工作总结、感想体会、讲课提纲、会议讲话、操作技能等本刊概不受理。
2.本刊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订的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》,所有来稿均应符合本刊格式规范。具体格式请登录本刊主页查看,或参照本刊近期刊出版的学报编排。
3.投送本刊的稿件全文应不少于为6000字符(以Word统计为准),以后请以每版2000字符递增,但最多不要超过12000字符(特约稿除外)。
二、投稿方式
1.本刊以电子稿件为准,电子稿件请用Word排版。
2.投送电子稿请登录本刊投稿系统,凡因转交或转发导致的稿件丢失,本刊概不负责。
3.本刊不接受一稿多投的稿件,凡向本刊投稿,均应承诺该文未一稿两投或多投,包括局部改动后投寄其他刊物。若因此而发生侵权问题,一切责任由作者自己负责,本刊不负任何连带责任。
4.编辑部电子邮箱主要用于与作者联系稿件刊发、修改事宜,不接受任何投稿。
5.受人力、财力所限,凡投送本刊的稿件,无论采用与否,均不退还原稿,敬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三、稿件处理
1.本刊对所有来稿均实行三审制,只有三审均通过的稿件才可以刊发。
2.本刊审稿周期为30天(国家法定假日和寒暑假顺延),凡超过30天未收到用稿通知或修改信息,可以另投他刊。

3.本刊对高职称、高学历作者的文章以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文章,优先发表。
4.在稿件质量相当的情况下,本刊将优先采用引用本刊文章作为参考文献的论文。
四、稿件采用
1.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,有权进行必要的修改、删减。同时,本刊拥有该论文的编辑权、汇编权、翻译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发行权等权利。作者一经投稿,均视为同意。
2.本刊实行优稿优酬,稿件一经刊用,将一次性支付作者著作权使用报酬(包括印刷版、光盘版和网络版各种使用方式的报酬),并赠送当期样刊2本。
3.在本刊发表的论文,如被权威性文摘期刊收录或转载,敬请作者及时相告。本刊编辑部将视情况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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